中国国家散打队长是谁?
2010年1月29日,中国武术协会正式对外发布了《中国武术散打运动员技术水平等级标准》。这标志着我国武术项目进入散打时代。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王全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制定技术等级标准是发展武术散打项目的需要,是为了使这个项目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道路。 按照该标准,只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才能拿到最高级“健将”称号,而获得这个称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参加世界武术锦标赛取得前三名的成绩;或参加亚洲武术锦标赛取得前二名的成绩;或在国际武术联合会主办的各种比赛中,连续三次取得冠军的成绩。
一级和二级散打运动员的称号也将以成绩为依据,一级运动员须在省(区)级及以上的武术比赛中获得前五名;二级运动员则在县(市)级以下的武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武术散打比赛通则》中规定,在一场比赛中有击倒(KO)或取消资格致使对方不能继续竞赛等情况时,可判胜方得1分,但这一得分方法仅限于业余选手参赛的情况下,专业武术散打运动员是不能因此得到的。 由于竞技体育的激烈对抗性,一直以来都有运动员受伤甚至失去生命的情形出现。
为此,《标准》中提出了对运动员身体素质和技术能力的要求,并详细规定了各项指标的细节。如身体条件方面,要求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身体健康,无影响训练或比赛的伤病。技术能力上,要求熟练掌握各种腿法(勾脚踢腿)、拳法(击打)、摔法以及防摔技术,能准确运用各种规则进行实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