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什么时候参加奥运?
1922年7月,在巴黎举行的国际体育仲裁院第5次会议上,审议了由中国提出的申请奥运会参赛名额的提案。经全体委员讨论通过后,于8月4日作出决定,同意中国自1932年开始以清廷钦差大臣的身份派运动员四人(三名男选手和一名女运动员)按白人选手待遇参加奥运会田径赛。
于是,刘长春带着“国家代表”的名份和千辛万苦筹备的资金从大连出发前往美国洛杉矶,准备参加那年举办的奥运会。但到了那里之后,他才发现自己“被代表”了——原来,当时国内动荡不安,国民党政府原本想要借举办奥运会来转移民众视线,便让天津南开学校选送的男女选手冒充“中央运动员”的代表身份参加比赛。这样,他们既避免了面对民众谴责其不关心百姓、只顾自己享受的舆论压力,又可以让运动员的成绩为国民政府的形象增光添彩。 就这样,刘长春和“中央运动员”们一起住在奥运村,进行着类似的训练,等待着开幕式的召开。然而,令他们感到惊诧的是,当开幕式的枪声响起后,美国的国旗先升起,天上有美国人的飞机在空中盘旋,而地上则有大批警察戒备。 原来,此时日本已经占领了中国东北三省,并企图将中国的华北地区也纳入自己的版图。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日本在奥运会组委会的周围布下了重重安保措施,因为它们担心中国代表团会像1908年伦敦奥运会那样,在赛场外示威抗议以引起全世界的关注。
当日本方面得知中国确实派出了代表队参加比赛后,便安排了这一切。对于日本人这种公然违反奥林匹克宪章的行为,英美等国会做什么呢?他们什么也没有做,只是冷冷地看着这一幕,因为当时世界格局正在发生着重大变化,美国和英国都正全力投入二战中,无暇他顾。
这看似是一场闹剧,但实际上却是侵略者野蛮行径的一个缩影。它表明,在奥林匹克运动刚刚诞生之际,一个弱小民族如何与之抗争的问题就已经摆在了运动员们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