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中国香港队?
1980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当时的国家体育总局根据中央的政策,需要考虑如何更好地利用香港这个国际化的城市,来进行体育的交流。同时期,中国体坛三剑客——李小龙、容国团和蔡振华,都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国家队。
当时,由于台湾省运动员在国籍上属于“华裔”,因此归化他们加入中国队是合理的(毕竟当年大陆选手去台湾省参赛也是拿护照而不是以“大陆球员”身份注册的);而香港选手既然参加了奥运,也说明他们是承认自己是“华裔”的(除非有如马青邦那样的特例)。所以引进这两位华人运动员到内地定居并代表中国队参加比赛是顺理成章的事。 当然,作为交换条件,国家体育总局同时也要求港澳代表队必须使用中国籍运动员。1984年的洛杉矶奥运会,是我国运动员许海峰夺得首枚金牌,同时也是香港运动员李丽珊首度参加的奥运会,她们都是中国籍运动员。
不过,到了1996年的亚特兰大奥运会时,情况出现了变化。当时中国大陆竞技体育水平全面提升,已有诸多项目具备冲击金牌的实力。为了增加夺金希望,我国选择了部分优秀运动员放弃国籍改用中国籍贯来参加奥运会。这些运动员包括乒乓球队的邓亚萍、羽毛球队的林丹以及游泳队的熊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