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体育消费?
体育消费的界定目前尚无定论,较为公认的是以美国经济学家蒂特迈尔和贝克定义的“支出”说作为基准,即“凡是为了体育目的而对资源(包括实物、劳务或货币)的消耗都叫做体育消费”。 这种观点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体育消费的本质,因而成为当前我国理论界普遍认同的观点并为此建立了相应的计量模型。不过,这一概念强调体育消费对经济的贡献,忽视了消费者的主观体验,有失偏颇。
此外还有一些研究者从行为学的角度研究了体育消费的内在动机,认为体育消费是一种个体的消费行为,其目的是满足人们生理和心理的需要。这些需要包括娱乐、游戏、运动、欣赏竞技等活动或状态;而满足上述需要所付出的代价就是体育消费。
虽然这些定义各有侧重,但均从不同侧面揭示了体育消费的内涵和外延。 为了便于研究,我们将基于以上学者的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实际,给体育消费下一个可操作性的定义——
体育消费是指公民在体育活动与体育运动方面,为了满足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方面的需要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它包括个人直接用于体育活动的开支和人门间接支付的体育相关费用,以及来自政府的财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