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仗是体育吗?
我认为战争不是体育运动。因为体育是为了追求人的健康和幸福的终极目标而开展的竞赛活动,是一种人类自觉地、有目的的行动;而战争是一种必然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代价的敌对行为,是被迫的、非人道的、违背人类文明历史发展潮流的行为。虽然从个人角度讲,军人也是“公民”,但国家之间的斗争最终是以“非人”为中心的。 然而,作为个体的人(士兵)又是具体的、有血有肉、有情有意的,我们既不可能简单地用“敌我划分”的方式将他们抽象成“非人”,也不应该用“人性”或者“道德”去绑架他们。这就涉及到对于战争与和平、正义与非正义问题的认识。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进一步引申出了不同的军事哲学学说,如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下的国家主权论、国际主义义务论等。
事实上,大多数国家的军事理论与实践都遵循着这样的逻辑:在道义上认定自己属于“正义一方”,敌人属于“非正义一方';在实践中主张或默认“侵略者有理”“防御性杀伤有害”的原则——这种原则上的自我认同往往决定了战争的胜负。 所以,当我们评价一场战争的时候,这些伦理问题是无处遁形的。而对于我们每一个普通人来说,也许最好的态度就是不要做道德评判。海明威说:“任何一秒钟里都有无数人死于非命,而你在读这句话的时候也会有一百个婴儿在你身边死去……”既然如此,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抱怨战争带来的痛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