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属于什么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体育体制是体育行政管理,中央集权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体制。这种形式的本育体制的特点就是各级政府的体育行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在地方,市(地)、县(区)两级设有体育行政部门,乡镇设有文体站,部分村设有文体室或文化娱乐中心,形成了一整套覆盖全国的体闲健身组织网络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由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管全国体育运动,1952年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委员兼主席,朱德任主任,贺龙为副主任。此后,又陆续建立了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以及地区性和行业性的体育运动委员会。
目前,国家体育总局直接管理的机构有7个单位:竞技体育学院、武术研究院、中国网球学校、中国自行车车队、北京汽车队、军体大队和中国足球学校。此外还代管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运动员管理工作。 总局直属各运动项群训练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指导相关项目的运动队建设及业余训练工作。这些项目中心是在原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基础上经过改制而成立的。
目前国家总局直管的10个运动项目分别为: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手球、曲棍球和水球。这些项目均具有较高竞技水平和较大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