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国家体育学院吗?
国家体育总局,简称“总局”、“体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体育工作实行中央直属机构与部门相结合的领导体制。1952年至1978年间,曾先后成立了武术、篮球、足球、乒乓球、举重、柔道、摔跤、拳击等项目的国家级体育学院或运动训练基地,负责培训相应的竞技体育运动人员。 这些学院大多隶属于中央直属的部级单位,如武术院、拳击跆拳道的全国管理中心,就是由原国家体委直属事业单位改革而来,而篮球、排球、足球、棒球等中心的总部大多设在各省市区。
197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快体育事业发展问题的若干决定》。随后,国家体委发布《关于建立体育院校的决定》,正式提出创办中国体育院校的目标。当年10月,北京体育师范学院正式成立,成为中国高等体育教育的起始点。
此后不久,原国家体委又作出决策,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运动队和体育院校。由此,在河北固安设立了国家队所属的体育总局训练局,专门用来培养奥运会和中长期项目冠军群体;在北京建立了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基地,承担世界杯、世俱杯等多项重大赛事的备战任务。此外还有南京体育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