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中1亿会上新闻吗?
2013年08月30日,深圳,一位幸运儿中了1488万元,成为近日来全国最为幸运的人了。但是,当人们翘首以盼等着记者采访时,却迟迟没有新闻跟上,最后通过其经纪人表示,幸运儿正在处理家事,过两天才接受采访。
无独有偶。在2013年7月份,浙江一位彩民花了587万元买了16701张彩票,中得1353万元。当记者找上这位幸运的彩民时,他正和老爸一起吃水饺,记者想采访一下他,他老爸“严肃”地表示,“现在不方便,过两天给你发新闻稿”……
这么多的钱为什么不叫上亲戚朋友分享一时呢?还要隐名字号如此神秘?就像买了巨额保险一样。其实,这就是我国相关法律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合理设定。
彩票中1亿会上新闻吗?
律师:视情况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八)项规定:“明知是彩票发行机关发行的彩票,购买者为隐瞒、转移其彩票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八)其他明知是属于犯罪所得且可能数额巨大的情形。”及第九条第(七)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七)隐瞒犯罪所得、犯罪获得的收益达到相关量刑幅度至10倍以上的;……”
如果公民隐瞒、转移其彩票收益,达到上述规定的标准即构成犯罪活动。如果未达上述数额标准就没有犯罪,应当就违法行为自行承担行政责任。
相关部门:看具体情况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是否进行追缴,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情况下,如果群众合理、合法地获得的财产,如劳动所得、继承所得等,即使数额巨大,也不必追缴。事实上,此处的巨额财产应该是财产所有人只能表明其全部所得,而不能证明其得来的方式和金额。如果财产所有人能够说明财产的正常出处,即证据充分证明系合法所得,也无需追缴。”
那么,能不能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这种涉案人的姓名以及详细情况呢?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未对该财产作出处理决定之前,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处理。如果新闻媒体私自公开,根据法律应该是予以公告追缴,不能将其真实姓名公布于众。如果公布了,其后果法律很难追究其相应的责任。但如果财产所有人能够证明公开人虚假,也就是该财产不是其所有,公开人应该承担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