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评委会大奖是什么?
体育评委会大奖是由国际奥委会颁发。 自1928年阿姆斯特丹奥运会起,国际奥委会就为一些“未能获得奖牌,但表现出极高的体育精神和优秀运动成绩的运动员”增设了奥委会大奖。这一奖励是由国际奥委会主席决定,在闭幕式上,由一位执委向运动员颁发,因而又被称为执委奖。 1960年罗马奥运会后,这一鼓励性的奖项开始由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决定是否授予以及授予何种奖。到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前,又进一步演化成由国际奥委会主席、副主席和全体执委共同决定,然后由主席在闭幕式授予。这一奖项在1928年至1939年被称为银质奖,在1947年又改称奥委会奖章,从1972年开始被正式定名为“国际奥委会评委会大奖”。
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和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国际奥委会分别授予了“奥林匹克金牌”,并宣布永久保存。但是,该金牌不是对运动员所取得的运动成绩的肯定,仅仅是国际奥委会给获奖运动员的一种荣誉性的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