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笼足球是什么?
首先声明一点,本人不反对,不支持任何形式的格斗,也绝不认为任何格斗项目可以取代足球成为世界第一运动 我只是觉得国内对铁笼足球的讨论有些偏离了这项运动的本质 先介绍一下规则 1、场地大小:40x30米的长方形,四角各有一个出口,供选手进出; 2、人数配置:双方人数不限,但不得多于8人(包括守门员); 3、装备要求:双方球员必须身着相同护具,脚面、脚趾、脚跟部位除外。每队可自备一件不同颜色的宽松外套做替换装(手套为比赛专用);每个队员可自备一双备用拳套。严禁佩戴或使用头盔以及一切可能伤害到对方或自己的防护装备,如金属臂环等; 4、武器规定:可以使用拳击术和跆拳道的基本技法,禁止使用膝击、肘击,禁止用头撞击对方身体及地面,禁止锁喉;可使用指虎、铁钩等武器,使用武器时只允许攻击对方的关节处,且必须将拳头保持直立状态进行攻击,不允许握拳进行攻击;
5、胜负判定:在规定时间内的积分总和多者为胜者。积分方式如下:a.进球计2分 b.击倒对手一次计1分 c.持武器进攻并击中对手一次计2分 d.持武器进攻被击中被判犯规的一方计2分 e.防守方在对方持武器进攻时用抱腿摔等方式令其失去平衡导致进攻方跌倒判进攻方失败负1分 f.防守方在对方持武器进攻时使用擒拿技术控制对方进攻方向被判犯规的一方负1分 g.守门员在比赛中场时出场,出场后双方均算获胜,重新上场后继续参与比赛 h.比赛中场结束前提前离场一方判负 下面进入正题: 为什么说这些规则使得这场运动“接近真实格斗”呢? 我们先从武器说起吧—— 既然要“接近真实格斗”,那么在规则里当然不能没有武器,于是就有了上面提到的那些武器 不过我猜题主问的是“铁笼”二字而不是“武器”,所以接下来就谈谈这些“武器”的特点 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里的所有武器都是“非致命性武器”——也就是说,它们虽然可以被用来给对手造成伤害,但实际上却只能造成轻微的伤害而已 如果题主看过UFC的话,大概会知道除了拳击以外的很多格斗项目在赛前都会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决出胜者之前不准打击头部”而这条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选手由于过分追求进攻而导致不必要的伤亡事件发生 在这里也是一样,所有的“必杀技”都会被禁用,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只能给对手造成短暂眩晕、无法造成严重伤害的招式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这个项目的确做到了“接近真实格斗” 但如果这样就说它“很残酷”就未免有点言之过早了 因为只要“非致命性武器”这三个字还在,就说明无论它的威力多么强大都依然还是一件武器 “暴力工具”和“武器”之间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有着天壤之别! 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好了:假设A是某个黑恶组织的成员B是另一个黑恶组织的成员C是一个警察某一天A因为某事得罪了B,B遂派手下A去教训C,结果C反被A狠狠地揍了一顿.请问这里面的哪一个人有罪?(注意:A与B没有任何冤仇) 再比如说在一场拳击赛中某甲一拳把乙打倒在地,裁判叫停比赛并宣布甲获胜;然而过了一会儿乙清醒了过来发现他的肋骨断了两根胳膊也扭伤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判谁赢呢? 这个规则其实已经很好地体现了竞技精神中“尊重规则”的那一面:无论用什么方法,只要能战胜对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