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队犯规了吗?
不请自来,这个问题我可太有话说了! 先摆结论,中国队的动作属于合理冲撞/合理防守,根本没有犯规。而且从视频上来看,郭艾伦这次防守没有任何导致孙悦受伤的动作和迹象——当然,如果要说孙悦的伤是“自己摔的”倒也可以,但这么说真的有点滑稽了……
首先来回顾一下这次防守动作的具体过程——这有助于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这一次进攻端与防守端的来龙去脉。 如图所示,这是发生在41秒时的一次进攻,此时辽宁队已经起势,由赵继伟突施冷箭,投进本场个人第二个三分球(也是辽篮本场第5个) 将时间拨回到43.20秒,这是辽宁本场的最后一次投篮机会,高诗岩右侧持球突破,被孙悦和郭艾伦联手拦下,随后两人开始一次激烈的争球,最终孙悦抢到篮板并立刻传给跟上的贺天举,而在此过程中,郭艾伦一直试图干扰孙悦的投篮,在抢到篮板的一刹那也差点造成孙悦再次失误。
到这里为止,第一次进攻和第一次防守都已经结束,接下来就是令人津津乐道的事件高潮了——在大韩补防到位之后,辽宁队由赵继伟执行犯规战术,最终孙悦两罚中一,为广东队稳住胜局。 从整个过程来看,双方队员都是非常严肃认真地履行着职责,没有推搡,没有恶意犯规,除了最后时刻的犯规战术,可以说没有一点多余的动作,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说这是一次“完美”的防守绝不会有任何人反对吧?
再来谈一谈大家认为的“犯规”——也就是对孙悦的肘击。 我们必须明确一点事实,篮球运动是一项激烈的身体对抗性运动,因此产生肢体冲突是在所难免的。但是,正如所有体育项目一样,篮球也有自己的“游戏规则”,任何违反这些规则的违规动作都会遭到惩罚。
以本次事故为例,如果从竞技的角度来看,很明显,郭艾伦在防守的时候有一个抬臂、有一个后仰、有一个压步,三个行为都违反了篮球竞赛规则中关于“合法防守”的相关规定,都应该判罚犯规。 但是实际情况是并没有,原因也很简单,裁判看的是录像,而不是现场发生的过程。
规则里面有一条叫做“有利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某球员确实遭遇了危险且该危险是由另一球员造成的,那么就可以判定造成危险的球员犯规;反之,如果没有足够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情况严重到需要犯规的程度,那么就不得判罚。 这个判断的标准很严格,要求具备“充分、确凿、无可置疑的证据”才能给予判罚。 而通过视频回看,我们确实很难判断是否孙悦在投篮的过程中受到了郭艾伦明显的阻碍。
也许有人会说,那么大的个子还这么怂,真的是丢脸。 但其实是完全正确的,为了赢球付出一切,甚至牺牲形象,这样的精神值得称赞么?难道你看到球员冒着被别人打手犯规的风险去抢断对方绝杀球时,你觉得这样的精神不值得称赞么? 所有的运动员都是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尽力去赢得比赛,那些看上去很激动人心的场景,其实都是经过无数次训练才换来的正常发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