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比赛怎么拿积分?
这个问题问的很奇妙,我游的越多就应该获得越多的积分才合理嘛! 国际泳联规定每个项目一年最多取得20个积分,当然你可以在一年内多次参加同一个项目的比赛但最多只能获得20分,如果该项目年度总决赛你拿到了名次(前五名)那么总积分还会额外+1. 举个例子:A在短池游泳比赛中参加50米自由泳比赛获得了第6名,总积分得到7.5分;同一场比赛他还参加了4乘100混合泳接力和4乘200自由泳接力分别取得了第3名和第1名的成绩,这样他总共可以得多少分呢?(注意:同一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同时参加两个项目是不合理的,虽然他可能参加了这两个项目的决赛,但是只计取一个好名次,另一项不计)。
根据上述原则,这个例子中A一共可得9.5分。 当然这些积分只是理论上的,还要经过当地体育协会审核才算有效。例如某运动员在某次比赛得了第11名,由于该级别只有前八名有积分,所以他尽管游了很好的成绩但是也得不到任何分数。
在积分赛中,50米蝶泳、50米仰泳和50米蛙泳为超级短距离项目,在这三个项目中获得成绩的选手每枪可额外获得1积分。在积分赛中获得成绩的选手将根据所完成项目的距离获得相应积分。积分对应实际游泳距离,选手无论采用何种泳姿游完相应距离均可获得对应积分。
举例来说,如果张三在14时参加50m自由泳比赛并游完A组竞赛距离,他就可以获得1积分;同一场比赛中,张三在14时30分参加了100m自由泳的比赛并游完C组竞赛距离,他就可以再获得1积分。如果张三在同一天参加了50m蝶泳的比赛并游完A组竞赛距离,则张三可以获得2积分。即,每枪中选手所完成的距离在100米及以内即可获得1积分,每超过100米即可获得额外1积分,例如完成200米距离可获2积分,完成300米距离可获3积分。
注:如果选手在某一站比赛中参加多个超级短距离项目,此部分积分不可累加,仅可获得总计1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