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故意手球怎么判?
判断是否“故意”是裁判主观的判断结果。 那么,怎样才算是“故意”呢? 个人认为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故意手球: ①、手球发生在前场附近时,明显可以看到手球队员有通过手球阻止对方进球或得分的故意;
②、手球发生在中场附近,虽然不能判定是否有阻止对方进球的故意,但是明显可以看到手球队员有通过手球改变比赛结果的故意(这种故意不要求多么明显,比如你站在中场拿球,对方两名前锋向你冲过来,你很清楚无论你是否用手去阻止都不可避免会发生冲突,为了不让对方轻易得分且不至于太恶劣,你选择了用手去阻挡,虽然有一定危险但足以解决问题);
③、手球发生在后场,并且是明显带有侵犯性,具有报复行为且有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动作(这个就类似暴力行为,需要很恶劣的情况才有可能会判决故意手球红牌罚下)。 至于其他一些可能的情况,由于太过复杂,而且难以量化到某个程度就一笔带过吧。
其次,哪些动作应该认定是“手球”行为呢? 一般来讲,以手部触碰到对方身体任何部位都为手球行为,即使只是接触了一下,也可能被吹罚。 但是,如果防守方在抢球过程中先触到了皮球,随后碰到了对方的身体,这种情形通常不被视为手球犯规。
最后,什么情况可以不予追究手球的法律责任? 根据国际足联颁布的《竞赛规则》,运动员因为下列原因造成的手球应不予处罚: 以上情形不包括故意手球犯规,即使属于上述情形之一,也不妨碍裁判对故意手球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