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彩票为什么不查?
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国内的彩票都是“非营利”的(除了体育彩票的部分奖金用于体育事业)。 也就是说,中国的彩票不是用来发福利的,而是以“奖酬基金”的形式存在——也就是它最初成立的目的就是用来作为奖励。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说它是“非营利”的并不为过。 而西方国家大部分国家的彩票是“营利的”——用卖的彩票的钱来支付各种奖金和费用。虽然也有一些国家(比如法国)将部分彩票收益用于慈善,但是毕竟和公益性质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所以,从“营利性”这个角度来看,我国彩票确实不存在“贪腐”的问题;而反观国外一些彩票,问题频出,丑闻不断…… 其实,我们这里所说的“贪污”和“腐败”本身就是一个涵义相当广泛的名词,很难严格区分两者之间的边界。但我们这里所做的讨论其实是有一个先决条件的——所讨论的行为必须已经违反了法律——否则的话,所谓“贪污”“腐败”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如果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待问题,那么我国彩票之所以能“风清气正”(其实也不至于完全清风正气,但问题总归要小很多)的原因也就不难理解了。原因就在于,我国的彩票交易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以任何借口采取任何方式贪污、盗窃彩票资金或者恶意欠缴税费都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所谓的“贪污”“腐败”还是“偷税漏税”在中国都难以成立。
当然,我这里并不是说国外的彩票就一定能严格遵守所有的游戏规则——事实上,没有任何一种金融游戏能够绝对杜绝作弊和非法获利的人(除非这种金融游戏不再具有“赌博”的性质)。所以,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国家彩票或许存在某些管理上的漏洞,但至少在法律层面是非常干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