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代理国家彩票?
近年来,国家鼓励发展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2002年8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赌博行为的通知》中再次明确提出,“严禁擅自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国家在鼓励发展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的同时,为什么又严禁擅自发行、销售呢?
根据1998年6月1日施行的《彩票管理条例》,我国目前的彩票分为两大类,即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福利彩票的主营业务是社会福利事业,即为社会困难群体免费提供彩票,筹集社会福利基金;体育彩票的主营地业务是发展体育事业,即兴建体育中心、开展体育竞赛和培训体育人才等。国家鼓励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但禁止发行、销售擅自制定的彩票。那么,如果确有发展福利、体育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该如何获得发行、销售彩票许可证呢?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应当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划分,通过公开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用彩票受托代理机构。具体的购买步骤是:第一,申请人应根据本地区彩票发行计划,提出销售网络建设方案;第二,新建销售网络应具备销售场地、设施,并具备安全保障和符合规范要求的电脑及联网方式;第三,彩票发行机构对销售网点(包括新建、撤销、变更)进行调整或新建销售网点验收后,方可经营彩票。
当然,国家并不禁止社会福利性募捐(而非经营性的彩票活动)。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社会实际,以部门规范性文件或公告方式制定具体、明确的救助标准和审批程序,委托团体或个人通过设立有奖募捐资金的方式,面向社会实施救助。这种形式类似于彩票,但不同于彩票,因为其收益最终实行公开账目、专项使用、接受审计,其奖励标准应明确,不得设置奖项盲点,对于设定奖级时应予以警示,而且不得对社会公众进行误导。
至于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可能构成非法发行有价证券罪。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食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胡康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上下册)法律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