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体育能加分?
2015年及以前的高考政策,除了极少数省份进行试点改革,大部分地区的考生还是按照老政策参加高考的。 老政策的高考加分项目主要分为省级(含)以上政府颁发的奖项、艺术特长生(现在叫做高水平艺术团)和自主选拔录取(以前叫做保送生)三大类。 其中获得省级(含)以上政府颁发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加上相应的分数;而艺术特长生和自主选拔录取都是在高考后提前批次录取,如果考生被这些类型的高校录取了,那么就可以享受加分的优惠。
目前大部分地区的高考政策都已经改革,实行3+3+3的模式(语数外三门必考每门150分,物理历史必选一门算100分,剩下的三门选考,每科100分)。之前的老政策已经不再适用。 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之前的优惠政策中管中窥豹,了解一下哪些运动能够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关学科加10分。
1.高中阶段在教育部主办的各类运动会中取得前8名或在省级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类运动会中取得第一名;
2.高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教委(教育局)主办或联办的比赛中取得前三名的成绩。 对于参加竞技体育训练的学生还可根据本人志愿,申报体育运动特长,经审核批准后,可予以加分。具体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1.对获得全国武术锦标赛(散打、套路)前6名,全国摔跤锦标赛、柔术锦标赛、举重冠军赛、拳击冠军赛、跆拳道锦标系列赛总分排名第1名的运动员,在其文化统考分数上加20分投档。
2.对获得亚洲青年武术锦标赛(散打、套路)第1名的运动员,在其文化统考分数上加15分投档;获全国武术冠军赛(散打、套路)第1名的运动员加10分,进入总决赛第1名的运动员增加7分。
3.对获得全省综合运动会(田径、体操、乒乓球等)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对其文化统考分数加15分投档。进入决赛未获奖的运动员,若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降分录取或取消计划。
4.凡从事竞技体育训练且身体条件适合的人均可报名,经专项测试合格后给予一定的加分鼓励。测试标准为:
(1)优秀运动员(一级或以上等级) 具有这一级别称号的优秀运动员,获得省级(含省辖市)以上奖励,或在国家级赛中达到一定标准,文化课成绩加10—12分。
(2)一级运动员 具备一级运动员称号的优秀运动员,获得市级(含市辖县级)以上奖励,或在地级赛事中达到一定标准,文化课成绩加8—9分。
(3)二级运动员 具备二级运动员称号的优秀运动员,获得地市级以下奖励,或县级赛事中达到一定标准,文化课成绩加6-7分。